信息公告
关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户口和档案保管在学校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7-06-08浏览量:

各位毕业生:

为了做好毕业生就业保障,我校对2017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继续办理户口和档案保管在学校二年的手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户口和档案保管在学校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已签订就业协议、已录取研究生和上海生源毕业生。

注:就业网上毕业去向已登记灵活就业和合同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完成鉴证后,方能申请办理。已登记出国去向的毕业生,其户口和档案应迁回生源所在地,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

二、办理流程及携带手续

1、办理户档保留请带好学生证、身份证及保险费(400元)

2、资格审核:学生填写资格审核表(可提前在tj91下载填写),凭学生证查询办理资格;

3、办理保险:学生凭已盖章的资格审核表,办理保险手续,保险金400元;

4、领取协议:学生凭资格审核表和已办理的保险单据,领取保留协议;

5、签订协议:协议一式三联,学生填写后,需由学院老师签字审核,并将学校联(黄色联)递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院联(蓝色联)递交学院,保留手续完成。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学院资格审核:6月15日上午9:00-11:30,经纬楼一楼多功能厅,下午审核请至宁静楼221

学校办理时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办理地点: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 四平路校区 经纬楼一楼多功能厅

四、其他说明

保管期内户籍为非上海市户籍,根据学校户政科相关规定,毕业生不办理用于护照、签证、港澳台通行证等出国事项的户籍证明,如需办理以上业务,请将户口迁出后自行办理。